办理程序
(1)申请人准备材料;
(2)学院就业部门审核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填写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
(3)学院就业部门在“就业办公信息系统”中更改派遣信息;
(4)申请人持《报到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省就业中心审核办理,并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报到证》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所需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或招录文件原件;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原件;(未落实就业单位申请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④与定向委培单位签订的培养协议;
⑤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若无就业单位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⑥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⑦证明《报到证》遗失的有效材料或刊登《报到证》遗失声明的报纸;
⑧录取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放弃升学或同意退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⑨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1)派遣:需提供材料①、②、③或④;若原毕业去向为非派遣,还需提供材料⑤;若原毕业去向为升学,还需提供材料⑧;
(2) 改派:需提供材料①、②、③、⑤、⑥;
(3)《报到证》遗失补办:需提供材料①、⑦;
(4)《报到证》修改:需提供材料①、⑥,其余材料根据修改内容选择上述对应的材料。
凡委托他人办理,均需提供材料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