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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防安全“六做到”
发布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9-05-27 浏览次数:2010 次
①不得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倒在垃圾桶、道内;
②安装使用电器设备要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并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
③不得埋压圈占损毁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④不得在公共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和搭设棚房;
⑤不得在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⑥电动车不得在楼道牵线充电。(转自武汉市消防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