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武政规【2015】1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根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对申请求职补贴的2018届毕业生的资质进行审查核实,以下同学符合补贴条件。现将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招生就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7-88315667 联系人:惠老师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