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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南(四)

发布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4-12-22 浏览次数:1569 次

四、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

 

  22、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哪些?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湖北省统筹实施“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个基层服务项目。

 

  23、大学生如何参加“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人社、组织、教育、财政等8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选派优秀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以及青年、卫计、水利、人社等岗位工作,服务期为2年。招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双向选择、岗前培训、社会公示程序进行。在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发放生活补贴,并依法参保缴费;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

 

  24、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后,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公务员优先招录。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

  (2)事业单位优先招聘。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大学生。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比例不低于40%。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提高工资待遇水平。到湖北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试验区、贫困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级别(薪级)工资高定1-2级。

  (4)考学升学优先录取。到农村基层服务2年以上,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5)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5、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就业可以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湖北省对高校毕业生在政府投资开发和购买的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位等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以及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26、到基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职称评定上有哪些优惠政策?

  为了充分挖掘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潜力,对到湖北省市州及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高校毕业生在湖北省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