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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函

发布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1-05-28 浏览次数:49185 次

 

武汉地区各高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及各相关单位:

为帮扶和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2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2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脱贫人口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为1400/人(即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申领流程

(一)申报。

1.学生申请。从2021年起,实行学生个人告知承诺制。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由学生本人填写《武汉地区2022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报学校审核。

2.学校审核申报。各院校收到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后,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等数据平台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院校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在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创建申报批次,录入申报人员信息后,将《申请表》盖章扫描上传。从省平台导出、生成《武汉市2022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名册》(见附件2),确认信息完整无误后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

(二)复核。市人社部门进行复核,同时对各院校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

(三)拨付。市人社部门致函市财政部门,并协调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院校银行账户。各院校收到财政拨付款项后,及时拨付到学生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将《2022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情况说明》(见附件3)反馈给市人社部门。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请各院校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时间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金拨付等工作,切实发挥好补贴资金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的作用。

(二)加强协调配合。此项工作涉及到学校就业、资助、财务等多个部门,请各院校指定牵头部门并于5月底前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工作联系人名单》(见附件4)报市人社局(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或扫描后的pdf版本),并请于630日前完成审核申报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院校要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学生个人银行账户上,如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的,将追回补贴,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段汇强  黄沈伟

联系电话:027-85733006   027-85797371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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