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医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总则
1.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转专业工作,根据武汉大学转专业工作有关要求和《武汉大学医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仅适用于我院各专业一年级在籍在校新生。
3.新生因入伍或其他原因正常办理休学(第一学期),复学后按一年级在籍在校新生享有申请转专业权利。
4.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或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5.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标准统一,实行宏观调控,结合学院教学资源、专业建设和人才需求状况等,确定转专业计划,有限度开展转专业,保持专业和班级规模的稳定。
二、转专业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考虑转专业
(1)招生时为定向/委托培养、征集志愿的;
(2)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
(3)应予退学的;
(4)申请转专业学期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的;
(5)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6)恶意欠费的;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三、申请及办理时间
7.第一学期期末,具体时间见学院转专业工作安排。
四、转专业考核
8.对申报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择优转入。考核权重:在校成绩80%,综合考评20%。
9.不同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同一专业,按各自专业排序,指标按各专业总人数比例分配。
五、办理流程
10.学院公布当年转专业工作安排和转专业计划。
11.学生向学院提交《武汉大学医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12.教学办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
13.公示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拟转名单上报学校。
14.根据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含学分认定、课程补修等)。
本实施办法自2021年9月1日生效,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最终解释权在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