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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4-08-22 浏览次数:2589 次

一、实验室、办公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二、各实验室、办公室(财务科除外)禁止存放现金,私人贵重物品须妥善保管,日常注意随手关门。发现被盗或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科或报警。

三、各岗人员负责:每天下班前检查各室灭火器、门、窗、水路、电器线路、通风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

四、各室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安全责任人员责任:每天下班前检查所有电源是否已被切断,门是否可靠锁牢。

五、节假日前全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后封门。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除教学、工作必须外禁止使用电炉及电热器,允许使用各种电器设备的应按有关规程操作。

七、各室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如有废液,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便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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