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武汉大学医学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 房屋位置: 公寓楼 单元 号
为规范上述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保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预收押金俩仟元整,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诺装修房屋时,遵守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承重墙体和明显加大荷载的,乙方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 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禁止下列行为:
1、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2、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间。
3、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有线、通讯、烟道、通风口、下水管等公共设施的。
4、擅自刨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擅自在墙上开门窗等洞口或扩大墙上原有的门窗等洞口尺寸。
6、拆除自来水表防盗环。
7、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坏屋面防水和安装设施、设备。
8、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周围房屋使用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聘请的承担装修义务的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学院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否则因违章装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损坏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第五条 因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对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要求予以恢复或赔偿损失。
第六条 搬运垃圾、水泥、沙石需袋装。如出现漏、洒、污染应立即清理。装修垃圾清运要及时,若违章堆放、随意抛弃、长时间占用公共空间,甲方有权责令业主限期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甲方代为整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乙方装修时,必须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和毗邻住户的正常使用,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水主管线、天然气、供热管线、排烟道、排风道、智能化系统等)及与此相关的设施设备(如上水阀门、下水检查口等),不得进行封闭式装修,否则当进行设施维修时,如需拆除装修,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因乙方装修造成学院和相邻单元房屋下水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火灾及损坏他人物品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乙方装修期间,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
第十条 装修期间不允许施工人员出现妨碍公共秩序的行为。学校门卫有权检查施工人员带出校区的物品。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装修时应尽量避免影响毗邻业主的正常工作、生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拆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周末和节假日可以进行没有声响或声响小的工程。
第十二条 乙方违章装修的必须予以恢复,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根据情节做如下处理:
1、要求停工。
2、要求恢复原状。
3、没收押金并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