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汉大学医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招生就业Admissions

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政策

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4)

发布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4-12-12 浏览次数:1263 次

14、大学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后,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公务员优先招录。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

  (2)事业单位优先招聘。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大学生。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比例不低于40%。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提高工资待遇水平。到湖北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试验区、贫困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级别(薪级)工资高定1-2级。

  (4)考学升学优先录取。到农村基层服务2年以上,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5)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5、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有哪些条件?

国家鼓励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当年24周岁,须满足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和基本身体条件。

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在学校由学生管理部门或武装部门牵头。有意向参军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学工部(处)、就业中心、武装部咨询。